上星期三終於把今年度的業績向上司報告,七時許把業報告上載到公司網路中。心知這一次業績欠佳,老闆一定十分不滿,會把我痛罵一番。手下懶得要命,沒法在期限前把工作完成,作為管理人的我實在難辭其疚‧ 我已多次提點他們,但他們根本就沒想過要完成,算了,我已有心理準備,正等著給老闆照肺。但在星期五上班時,老闆卻沒有異樣,對我有說有笑,一直等到下午,主任說要我把已退辭的下屬的業績也要輸入,這是違反一貫的慣例,會使其他員工的平均業績托低。為了配合老闆的理念,每一個員工多多少少也有業績,犧牲其他員工利益,是否合理,而且在總公司檢視業績時,也會很難看。我向主任說明,他卻不理會,原來老闆向他和電腦部主任訓話了一個多小時,但為何要指責電腦部主任?
負責人是我,為何要難為主任?
為了向他交代,是否真的置他人的利益不理?
我沒有選擇的權利,只好聽命,但在兩個小時後,主任最終放棄更改報告,維持我本來的決定,還好,我總可按良心而行。
2008年3月10 日